文章详情当前位置:正文

山西:做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工作

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:191次

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苏峰)近日,山西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工作的通知》,对试验区和实验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
山西明确,实验区、实验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管理、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,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,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,支持实验区、实验校建设。要以实验区建设、实验校为抓手,有组织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深化改革,做好典型案例、成功经验的宣传与推广。

山西提出,实验区、实验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实施方案,围绕课程实施、课堂教学改革、评价改革、教学研究、数字化赋能、科学教育、读书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,探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实践模式,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,总结一批具有示范作用、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,确保实验工作顺利推进。

山西指出,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,加强机制创新,强化条件保障,指导所辖县(市、区)和义务教育学校深入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,加大改革创新力度,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,积极学习借鉴有益做法和可行经验,推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,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。

据悉,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、长治市上党区等2个区域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,山西省实验中学、太原市第三十六中学校、晋城市爱物学校、长治市潞州区建设东路小学校、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三中学校、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等6所学校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。

来源:

中国教育新闻网

| 链接:http://www.jyb.cn/rmtzcg/xwy/wzxw/202403/t20240311_2111165989.html
Copyright © 2020 版权所有: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中心

技术支持:山西九鼎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晋ICP备13004309号-2

晋公网安备 14010702070183号    晋ICP备08002790号-1